7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时间:2025-07-05 23:29:30 来源:潜移默化网

原标题:7月1日起,月日遇标上海市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上海市将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起上

一、海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上海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将调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整部障待准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分民

二、生保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上海市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月日遇标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起上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伤残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海市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将调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整部障待准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分民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生保调整后的月日遇标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生活护理费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抚恤金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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